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園林局、公用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辦法及評價標準》(試行)(閩建〔2018〕6號,下稱“評價辦法及標準”),省廳組織開發了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下稱“評價系統”)。經研究,決定于2018年8月試運行評價系統,9月1日起正式啟用評價系統,F將評價系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系統登錄事項
。ㄒ唬┰O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及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實施單位(下稱“評價實施單位”)、參與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的企業(下稱“園林綠化施工企業”)從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網上辦事→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頁面登錄。
。ǘ﹫@林綠化施工企業(含省外入閩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下同)錄入操作時,采用CA證書登錄。園林綠化施工企業持有原有“福建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信息系統”CA證書的企業可以直接登錄,其他無CA證書的企業可參考評價系統登錄頁面“數字證書辦理指南”進行申請辦理。
。ㄈ﹫@林綠化施工企業按照評價辦法及標準的要求,將符合要求的信用信息錄入評價系統。
。ㄋ模└骷壴u價實施單位使用省廳發放的主管部門用戶信息鎖登錄評價系統進行相關操作。
二、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息填報
。ㄒ唬﹫@林綠化施工企業初次登錄評價系統時,應當認真填寫本企業的基本信息。
。ǘ﹫@林綠化施工企業在信息有效期內,按照評價辦法及標準的要求如實填報相關評價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同時將信息的書面證明材料送各級相關評價實施單位審核。
三、評價實施單位信息審核
。ㄒ唬┦⊥馊腴}園林綠化施工企業的申報資料原件報省風景園林學會審核;福建省內園林綠化施工企業的申報資料原件報企業注冊地設區市級或縣級評價實施單位審核(各級評價實施單位和受理電話詳見評價系統登錄頁面),其中: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良好行為的資料原件報企業注冊地設區市級、縣級評價實施單位審查后,再報省風景園林學會審核。
。ǘ└骷壴u價實施單位原則上應當在收到企業申報資料報送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于符合評價標準的,納入評價系統公示和發布;對于不符合評價標準的,通過評價系統予以退回并注明原因。
。ㄈ﹫@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遵循真實、公開和有效期限的原則。信用信息申報采取誠信申報承諾制,園林綠化施工企業對信用信息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完全責任 。
。ㄋ模└骷壴u價實施單位原則上不對企業申報的履約能力、工程質量綜合評價、良好行為及不良行為等信息作實質性核查,僅進行申報資料原件與網上填報內容、格式及類別等選擇是否準確的形式上核對。
四、其他事項
評價系統運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按照以下方式聯系:
1.省風景園林學會。電話(傳真):0591-87820614,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88號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舊址附屬樓三樓。
2.技術支持電話詳見評價系統登錄頁面。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8年8月2日